
为逐步把网络舆情防范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之中,把网格员发展成为网络监督举报员,有效提升网络舆情及网上有害信息的发现能力、处置时效,现就发挥市、县(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作用、发挥网格员作用进行监督举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属地网络空间治理,及时发现处置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探索建立网格员兼职网络监督员,助力网络社会生态治理,进而以网络生态治理彰显我市社会治理能力。
二、举报内容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上违法信息包括以下11类: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上不良信息包括以下9类: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互联网人产生性联想的;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三、举报方式
(一)微信举报
微信搜索“平安海东”进入公众号,服务栏选择【市民参与】→【市民举报】→【网上违法不良信息举报】,进行问题描述,上传原文链接,点【提交】即可。
(二)平台举报
手机下载“海东社会治理”APP,服务栏选择【市民参与】→【市民举报】→【网上违法不良信息举报】,进行问题描述,上传原文链接,点【提交】即可。
(三)电话举报
紧急事项也可拨打市县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电话进行举报。
海东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8616190
乐都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8622331
平安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8687299
民和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8529071
互助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8322159
化隆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8712503
循化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8812433
(四)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2.举报主体无需重复提交举报内容。为保障举报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
3.有待查证辟谣的网络谣言线索,请提交至“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4.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提供有效举报线索并被采用者,可依据《海东市社会治理APP平台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申请兑现奖励。
中共海东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海东市委政法委员会
来源:平安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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